砍头息是指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在放款前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金额作为利息或服务费,导致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少于合同约定的本金数额。这种做法虽然常见,但实际上是违法的,并且严重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砍头息可能以以下几种形式出现:
预扣利息:
出借人在放款前直接扣除一部分利息,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少于合同约定的本金数额。
会员费、服务费、手续费:
这些费用实际上都是砍头息的变种,出借人可能以这些名义收取费用,但实质上是预先扣除的利息。
商场返现:
某些情况下,出借人可能以返现为名,实际上却是砍头息。
法院在处理砍头息的案件时,通常会按照实际出借金额来计算利息,而不是根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上载明的金额。此外,出借人在提供资金时预先收取砍头息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人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金数额一致,避免陷入砍头息的陷阱。如果遇到砍头息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