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一致: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冷静期:申请离婚后,双方需等待一个月冷静期。
办理离婚登记: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地方人员起诉现役军人:
地方人员提出与现役军人离婚,若现役军人不同意且无重大过错,法院通常不准予离婚。
若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或婚姻确实无法维持,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要求离婚:
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首先进行调解。
若符合离婚条件并得到非军人一方的同意,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双方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若军人一方坚持离婚且非军人一方不同意,部队将协调对方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双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
若军人一方同意离婚,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双方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若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无重大过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但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或婚姻确实无法维持的情况下,经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需充分沟通,确保达成一致意见,并准备好所有必要文件。
诉讼离婚:若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诉讼流程和可能的结果,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