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通常被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主要依据以下几点来认定:
工作时间:
兼职人员在同一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平均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计酬方式:
兼职通常以小时或工作量为基础计算报酬。
合同形式:
若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为兼职关系,则应按照合同执行。若合同定义为全职,则为全职。
工作性质:
兼职工作通常具有时间灵活性,并且与全职工作在工作时间和强度上存在显著差别。
劳务关系:
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则主要依据劳务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兼职与全职工作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规定和权益保障,兼职人员通常不享有全职员工享有的某些福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