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永久停用暖气,请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阅读合同条款
仔细阅读供热合同,了解是否有关于永久停热的明确条款和规定。
准备必要文件
携带供热用热证、房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携带房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供热管理处办理停热申请手续。
系统断开
确保自家系统与主管道断开状态,由供热稽查部门派专职人员进行验收,稽查部门在停热协议上签字后,用户到收费大厅办理手续。
安全措施
在报停前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适用),并确保电源开关关闭,以防止意外发生。
费用问题
办理永久停热手续的用户,通常不需要交纳基础热费;如需再次用热,应当补交历年所欠基础热费。
报停时间
用户可在当年采暖期开始30日前到供热公司办理报停手续。
注意事项
确保不违反供热合同或相关法规,否则可能产生法律责任。
若有拖欠费用,需要按照物价部门的标准交纳相应的费用。
后续操作
若选择退网,供热公司会封闭供暖阀,用户将无法再使用暖气。
请确保在办理永久停热手续前,所有操作均符合当地供热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供热公司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