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审核
申请人经原放贷银行同意,按放贷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经办银行出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申请人携原《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意书》与《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贷款额度与年限后,交委托律师及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的有关程序,办理贷款审核与发放手续。
资料准备
申请人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一系列必备材料。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咨询。
顺位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顺位抵押登记,贷款银行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顺位抵押权)。
合同签署与资金预存
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转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贷款发放与结清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后续手续
申请人需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如征信调查、还贷测算等,确保贷款可以顺利通过审核。
建议在办理商转公时,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银行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以确保顺利完成转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