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手续和基本信息:
劳动合同期限:
明确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标注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的日期。
工作岗位:
准确描述员工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工作年限:
记录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总时长。
离职原因 (可备项):根据实际需要添加,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评价。
其他附加信息:
如员工的工作表现等,但需注意避免主观评价。
格式规范:
离职证明应简洁明了,便于识别和存档。
公司公章:
离职证明应加盖公司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员工签收:
离职证明应有员工签收的证据,以防日后纠纷。
日期:
注明开具离职证明的具体日期。
此外,离职证明的开具对象通常是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因此不需要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员工因被开除而离职,则应填写开除证明书而非离职证明书。
建议用人单位在开具离职证明时,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