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积分的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但主要依据持证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和基数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地区的社保积分计算方法:
上海市
每缴纳累计满1年社保,积分增加3分。
对于社保缴纳年限更长、缴纳基数更高的申请者,设有加分项:
0.8倍社保: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按0.8倍社保基数缴纳,可积25分。
1倍社保: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按1倍社保基数缴纳,可积50分。
2倍社保: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按2倍社保基数缴纳,可积100分。
3倍社保: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按3倍社保基数缴纳,直接积满120分。
深圳市
社会养老保险每缴纳满一个月积1.5分。
其他四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每缴满1年积1分。
广州市
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五险,每个险种每缴满1年积1分。
一般规则
社保积分通常与持证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和基数成正比。
不同地区可能会对社保缴纳年限和基数的不同倍数设定不同的积分值。
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计算社保积分,因为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您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的官方渠道或相关政府网站查询最新的社保积分政策。